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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法制網訊 記者 潘從武 通訊員 左鑫 17歲少年小童無照駕駛三輪摩托車上路,不慎撞上一名行人,最終釀成對方死亡的慘劇。1月6日,記者從新疆烏魯木齊市沙依巴克區人民檢察院獲悉,因涉嫌過失傷害致人死亡罪,小童被檢察院批准逮捕。
  17歲的小童初中沒畢業就輟學了,從河南來到烏魯木齊市,在一家個體批發店打工。2014年10月30日下午,小童陪同老闆駕駛著一輛紅色新A牌照的三輪摩托車,從倉房溝路凌慶市場前往月明樓送貨,途中,老闆因有事先走了,讓小童獨自前往送貨。
  小童並未取得駕駛執照,但他仍駕駛三輪摩托車前往,途中行至一家店鋪門前時,他只顧轉身觀察躲避後方車輛,卻未註意前方行人,摩托車瞬間撞上了在商鋪門口的一位老大爺,老人當場倒地昏迷不醒。
  小童頓時驚慌失措,在路人提醒下撥打了急救電話。老人隨後被送往醫院,遺憾的是,經搶救無效死亡。
  沙依巴克區人民檢察院認為,小童在非公共交通範圍內無證駕駛機動車過失致人死亡的行為,已經觸犯了我國《刑法》,涉嫌過失傷害致人死亡罪。因小童家在外地,本市無固定住址、無經濟賠償能力且有逃跑可能,存在較大社會危險性,故予以批捕。
  目前,該案仍在進一步審查中。  (原標題:少年無證開三輪撞死老大爺 涉嫌過失傷害致人死亡被批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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